作为本土宗教,道教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岁月而逐渐形成今天的体系。佛教从印度传入中国时,我国真正意义上的“道教”尚未形成,但道家思想早已成熟。在佛教传入中国两三百年之后,民间的黄老之术,结合道家思想,发展成为道教。
隋唐前后的道士,习惯上男称道士、黄冠;女称女冠、女真。至今,则分别称男、女道士为乾道和坤道。南北朝时代奉道之士增多,对在家修持的人,称为“火居道士”,以区别出家道士。
早期道教道士的位阶是同军事、行政组织结合在一起的,如张角的太平道,十余年间徒众发展到数十万人,为方便管理,遂置三十六方,大方万余人,小方六七千人,各立渠帅,在此,“方”相当于将军。再如张鲁的五斗米道,道士最高位阶为师君,其次为治头大祭酒或祭酒,最低为鬼卒。
随着太平道和五斗米道的消失,加之各朝代文化的影响,道士修行程度和教理造诣,以及担任的教职,配以相关的称谓。其中“方丈”一词就是对道教十方丛林最高领导者称谓,亦称“住持”。方丈是受过三坛大戒,接过“律师传法”,戒行精严,德高望重,受全体道众拥戴而选的道士。
“住持”本为汉传佛教名词,其本义为“安住之、维持之”,是掌管一个寺院的主持僧。而“方丈”本为禅寺的长老或住持所居之处。印度之僧房多以方一丈为制,如《维摩诘经》载,“身为菩萨的维摩诘居士,其卧室一丈见方,但能广容大众。”受此影响,唐代的百丈怀海建立住持制度后,方丈专指住持的居室,后转申为禅林住持,或对师父之尊称,因而,“住特”又称“方丈”或“方丈和尚”。
而“方丈”本为道教传说中的海上神山,为仙人所居,故其所居丹室,故称“方丈”(“自威、宣、燕昭使人入海求蓬莱、方丈、瀛洲三神山者,其传在渤海中,去人不远。”[《史记·封禅书》])。道经中说:“方丈乃人天教主,度世宗师,演龙门之正法,撑苦海之慈航,作全真之模范,律门之纲领,非有道之师,不可立也。” 道教全真派引申了方丈这一词的内涵:“方方一丈之地内无杂念者,乃高人。”因此,道教全真派的当家道士也称“方丈”。
从“方丈”与“住持”的诞生与演化来看,植根于中华大地的汉传佛教与本土道教之间,就是在相互影响中共同发展的。
(图片来自网络)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